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迅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加大医保基金预拨力度。一是加班加点快速推进医保基金预拨工作。为切实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省医保局指导全省各级医保部门主动联系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提高医保基金预付额度。截至4月6日,全省共预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22.20亿元,有力支撑了全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需要。二是落实“长处方”,减少参保人就诊购药次数。在门诊处方管理上实行长处方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减少参保患者到医疗机构的配药次数。三是大力推行“网上办”“系统办”“电话办”“及时办”“延期办”等服务举措。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积极推广日常业务“网上办”、费用结算“系统办”、咨询交流“电话办”等非接触式经办途径办理医保业务。积极推行非急事项“延期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诊疗救治“长处方”等便民措施,实现参保缴费、待遇审核等业务不进大厅,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度。在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参保权益的前提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保障自身健康。四是落实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做好结算。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以下简称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无需支付。
截至4月6日,全省共结算确诊患者750人、疑似患者2770人,医保基金支付2025.26万元;全省上报异地参保确诊患者162人、疑似患者139人,待全国统一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