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30日起,我省参保人可以享受新增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待遇。省医疗保障局按照政治站位要高、政策落地要实的工作思路,抓紧抓好1号文政策按时落地。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广州和深圳三个药品采购平台已落实将新增的17种抗癌药直接挂网采购工作。全省21个地市均已出台抗癌药报销政策,相应调整了本市的医保信息系统,确保11月30日起参保人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目前,全省已有16个地市65家医疗机构与17种抗癌药生产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金额达20275万元。其中采购量排名前三的抗癌药分别是西妥昔单抗、培门冬酶和舒尼替尼。
今后,省医疗保障局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监管17种抗癌药物在医院、药店等终端销售环节价格及使用情况,确保抗癌药品降价切实惠及癌症患者。同时指导各市将国家谈判药品(含17种抗癌药物)采购和使用情况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预拨相挂钩,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采购国家谈判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