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
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各级医保部门首要政治任务,各市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的系列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专项治理“回头看”的意义,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任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组织,抓好落实。各市医保、卫生健康部门是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按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周密部署,在短时间内加大查处力度,努力遏制本地区利用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手法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各市要压实县(区)监督检查责任,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县(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各市原则上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全覆盖检查,2021年1月中旬后,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将适时联合组织省级集中督导、抽查复查。
三、明确重点,严查重罚。各市要组织市县(区)两级力量,结合今年已开展的交叉检查、现场检查、举报投诉线索,以及利用医保结算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手段,围绕“诱导住院、虚假住院”检查重点,聚焦重点机构、重点人群,落实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特别是对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发现的重点检查对象,要集中力量组织深入的检查,对有组织的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实施坚决打击。
四、开展调度,确保实效。建立省市工作调度机制,各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委)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回头看”联络、情况报送工作。市级医保局于12月22日前报送市级两部门的联络员名单,自12月25日起每周五17:30前将“回头看”开展情况报送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首次报送时同时报送专项治理“回头看”方案(除报送纸质正式件外,同时将Word/WPS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gdybjgc@gd.gov.cn),2021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回头看”总结报告,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pdf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