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9号)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19〕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了对广州、深圳两市申请转归和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专家论证和审核,拟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2个(见附件1),拟纳入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3个(见附件2),拟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7个(见附件3),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个(见附件4)。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以上313个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18 日至7月 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项目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20-83260224(传真)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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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30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