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1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4-05-16 17:29:16 来源 : 本网
【字体:

省卫生健康委: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省孤寡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提案》(第202401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医保制度设计注重倾斜老年人。

  一是制度上实现老年群体全覆盖。参加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未被职工医保覆盖的老年群体,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应财政补助和医保待遇;符合规定的困难老年人,其个人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待遇上倾斜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要低于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高于在职职工。据统计,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8%。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的划入资金比例也高于在职职工。三是将老年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老年人员门诊费用负担。四是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进一步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2023年,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73%、70%左右。

  (二)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城市,广州市从2017年起先行先试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需求。经过近7年的努力,初步建成符合市情、筹资多元、待遇合理、层次丰富、保障普惠的长护险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及设备使用服务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助力广州养老服务产业和“大城市大养老”模式高质量发展。一是覆盖人群范围广泛,实现对全体职工医保、18岁以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提升政策普惠性;二是失能人员保障充分,实现对全体有护理需求失能人员的保障,强化政策可及性;三是筹资机制多元,确保制度可持续;四是增设设备使用待遇,增加部分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项目,满足失能人员多元化护理需求。截至2023年12月底,广州市长护险覆盖全市925.8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253.2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从试点开始至2023年12月,全市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数约13.6万人,长护险基金累计支出43.3亿元。目前广州市共有长护定点机构350家,其中机构护理163家(含同时提供机构及居家28家)、居家护理184家、设备服务3家,机构类型包括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护理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覆盖全市每个行政区,长护险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三)逐步扩大老年参保人医疗保障服务需求。

  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制定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粤医保发〔2023〕34号),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及时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其中包含抗癌药、降压药、降糖药等多种老年人常用药品,充分保障老龄参保人医保用药。二是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年)》(粤医保发〔2022〕13号)等文件,将普通病房床位费、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监护病房床位费、家庭病床巡诊费、经络穴位平衡治疗、中医经络检测等老龄参保人常用的诊疗项目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调整了部分康复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平衡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多个康复项目医保支付的时间延长至180天,支持慢性康复期参保患者治疗。

  (四)医保支付政策加大养老服务支持力度。

  一是建立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为老龄参保人等提供慢性病、医疗康复等中医药服务。二是针对部分老年疾病病情相对稳定,治疗周期长的特点,开展按床日、按病种付费,切实减轻老年患者的负担。为更好地保障长期康复住院参保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康复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康复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康复病种的医保支付,保障长期康复住院参保患者合理的医疗服务需求,构建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一是将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二是指导广州市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跟踪指导试点进展;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有序稳妥开展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