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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0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4-05-14 10:48:11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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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

  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巩固产业地位的提案》(第2024020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医保政策支持创新技术及创新医疗器械的发展

  (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创新技术的发展。

  一是按照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目前我省实行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全省医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病种分值、病组权重的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机构每年可以向医保部门提出新技术单独分组的申请,经专家分析论证后符合成组条件的于第二年实施。

  二是建立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畅通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协商沟通的渠道。我省于2020年印发《广东省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议事规则》(粤医保发〔2020〕20号),由医保部门牵头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代表组成的评议组织,对病种、分值、病组、权重系数和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病例等进行评议并提出动态调整的意见,经专家评议合理后,使用创新技术治疗疑难杂症导致医疗费用过高的住院病例,可按项目付费。目前,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已对国家和省近三年的临床新应用新技术,实施特病单议。

  (二)将符合规定的创新性医用耗材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我省于2021年实施准入法管理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全省统一执行,率先使用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的三级分类名称作为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用名,定期更新。企业产生的创新性医用耗材,申请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后,无需向医保部门申请,省医保局定期将符合规定的创新性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省已将脱细胞角膜基质、取栓支架、压力微导管、髂动脉分叉支架系统、一次性使用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集成膜式氧合器等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二、将符合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目前,我省统一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2年)》,已将(GS250、GS260、GS550、博士医生)血糖试纸、血糖试纸条、血糖测试纸(条、干片)、血糖试条(片)、血糖分析试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等体外诊断试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完善新增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创新医疗器械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优化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三年,我省共公布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00多项,2023年共审核报送拟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488项。二是开辟立项绿色通道。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4〕2号),对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手段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设置新增项目审核绿色通道,简化审核流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向医保部门申请新增立项。三是支持“港澳药械通”进入临床。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号),指定医疗机构应用经批准纳入“港澳药械通”的医疗器械,提供医疗服务需设立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省级备案,属地监管,加快临床转化进度,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及新增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创新医疗器械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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