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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1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4-05-14 10:44:5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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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梁伦昌代表提出了关于当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积极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

  省医保局积极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2019年选取阳西县作为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出台涵盖医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改革、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病种同分值同支付、医保报销延伸到村、规范双向和异地转诊就医机制、以医共体为单位针对议价品种自行议价等6项政策措施和创新性设立1项医共体负面清单。目前我省已建成阳西县、和平县、连州市和德庆县等5个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二、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支持医疗机构的发展

  一是指导符合调价要求的地市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体系要求的,结合本地定价机制实际,可逐步实施同城同价,与医保基金统筹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相衔接,统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二是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2019年,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30号),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立项。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保证远程医疗工作顺利推进。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继续落实总额付费、加强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政策,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优化整合和定价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不断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发展的配套政策,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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