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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4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4-04-26 17:37:3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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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高嵩等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辅助生殖效能、提升人口出生率的提案》(第2024104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保基本,不断优化医保目录管理

  (一)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明确指出,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我省已将部分生育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省统一制定并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2年)》,已将多种与生育有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例如“地诺孕素”、“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等药品;“子宫内膜活检术”、“子宫造影”、“显微外科输卵管吻合术”、“输卵管介入治疗”、“抗卵巢抗体测定”等诊疗项目及相关医用耗材,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范围内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二、规范整合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发展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规定,目前我省统一执行B超下采卵术等2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可按规定进行收费。目前,根据国家医保局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省医保局正在规范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已完成价格和成本调查,下一步将加快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优化整合和定价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促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诊疗项目目录调整工作,在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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