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保监会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立足社会办医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巩固和加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批鼓励支持政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指出将压缩定点申请、专家评估、系统改造等过程的时间,为社会办医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利!
定点医疗机构是落实医保各项政策的载体,直接服务于参保人员,也是医疗保险控制费用的中心。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落实的切身感受,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直接关系到医疗保障资金的收支平衡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到2018年底,全国共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9.35万家,其中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6.2万家,占比32.1%,定点零售药店达到了34.1万家,基本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需求。2015年到2018年间,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从3.1万家增加到6.2万家,数量翻了一番。
熊先军介绍,这次关于社会办医《意见》的出台,提出要优化医保定点前置条件,缩短申请等待时间。社会办医机构正式运营三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等具体要求。
熊先军指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地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重点是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提供宽松的环境。压缩定点申请、专家评估、系统改造等过程的时间,为社会办医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利。
二是完善医保定点管理机制,研究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相应的经办规程、协议范本。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医保信用管理,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医保智能监控体系,提升智能监控质量,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欺诈骗保的行为。在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同时,促进社会办医的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