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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5-01-10 14:36:0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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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耗材联采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2-2)》、《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37号)相关规定,支架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以我省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2024年2月1日起计算,第二年采购期将于2025年1月31日结束。为做好第三采购年有关中选结果的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合同签订

  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未完成首年及第二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需将经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签字的未完成理由盖章件提交至所在地市医保部门。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的90%。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完成协议采购签订。如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通过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向属地医保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地市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至省医保局。

  二、执行时间及要求

  第三采购周期:2025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协议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三、加强非中选产品价格管理

  加强对非中选产品的挂网管理,将非中选载药合金支架和不锈钢支架挂网价格高线设置为2850元/个。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实施备案采购。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组织领导。请相关采购平台组织采购各方续签合同。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货款结算等相关要求请按照“粤医保发〔2022〕3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医保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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