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动态 > 工作动态

广东省医保局公布2023年“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全力做好参保患者用药保障

时间 : 2023-02-23 12:07:23 来源 : 本网
【字体: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使用,拓宽药品供应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2023年2月22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并于3月1日起实施。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药品,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用药需求。

  2023年版“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共399个,比2022年版增加了108个,主要包含《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中所有协议期内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纳入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原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转乙类管理的药品。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