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医保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肖学主持,邀请中山大学申曙光教授对《意见》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及医保中心全体干部80余人参加会议。
肖学同志指出,《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宏大主题,从增进民生福祉出发,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和目标任务,着眼于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新时代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肖学同志结合当前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3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能力提升年”和干部培训规划重点,带动全局全系统干部精读熟读、学深学透、学用结合、推动工作。二要强化宣传舆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频道、宣传栏等载体加强《意见》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晓医保政策、理解医保工作、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三要谋划落实到位,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把新要求新措施融入到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中,深化医保重点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全省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