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定点零售药店药品定价差异、群众购药难的问题,汕尾市医保局通过优化“线上”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探索破除药品价格的竞争差、信息差、认知差、执行差,引导定点药店合理定价,稳住市场价格,同时有效提升群众购药的便利性,让群众购药便捷又实惠。
规范定价行为,打破药店“竞争差”
为规范对同一药品的市场定价差别较大问题,汕尾市医保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局网站对外发布23期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规药品价格监测信息,推动定点药店“比价、晒价、合理定价”,让药品价格回归合理,促使监测药店的药价近三年平均价格呈现降多涨少态势。同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关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督促全市各定点药店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药品价格,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共同努力提升医药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药品市场公平良性竞争。
优化“线上”服务,打破药价“信息差”
汕尾市在2023年1月率先上线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药价查询功能,借助医保结算信息平台数据,实现“指尖上”即可实时查询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地址等信息,方便群众比对同一药品在不同药店的销售价格,让群众能够“价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药品;同时,推出医保个账线上购药服务,全市首批有106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并开通移动支付服务,线上药品价格公开透明,汕尾市职工参保人通过手机“支付宝”进入“粤医保”在线购药模块选择具有“医保标识”的药品就能使用医保个账购药,享受“网上下单买药、医保线上支付、快递配送到家”的便捷服务。
加强监督检查,打破主体“认知差”
将定点药店纳入监控范围,启用医保智慧监控系统“云监管”平台,实现对医保购药全流程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开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定点药店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定点药店医保结算系统、进销存系统和药品购进台账,查看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行为、诱导购药、串换项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方位、多角度地规范收费行为,引导定点药店合法合理定价,保障医保基金的合规使用。
探索巩固成效,打破集采“执行差”
聚焦药企不愿积极供应定点药店集采药品,群众无法在药店购买到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难题,自2024年5月份以来,汕尾市以集采药品“不加成”为原则,探索推进集采药品进定点药店的可及性,借助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为突破,首批遴选集采、国谈“两病”通用药品34个(共55个品规)为试行,组织全市10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0家开通“双通道”的定点药店进行医药货款直接结算。截至7月底,累计与20家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88.09万元,回款周期不超30天,有效提高了药企供应集采药品的保障能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巩固药品集采政策落地见效,实现“药价降下来、行业发展好,群众得实惠”多方共赢,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更多的医保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