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是新时代赋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任务。医疗服务价格应不应该调、何时调、怎样调、调多少,一直以来是价格管理部门的难题。珠海市积极探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通过建立机制、制定规则、医疗机构参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由被动变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谋定后动,准确把握动态调整时机。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是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以来的重要工作之一。省级医保部门负责制定动态调整条件,市级医保部门定期开展评估。珠海市根据广东省医保局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指标和约束指标,与卫生健康部门、统计部门先后进行3次面对面沟通,统一指标口径,确保数据采集真实有效。2023珠海市医保局主动与医疗机构沟通,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主动控费、合理诊疗,降低医疗总费用、控制次均费用增幅。与2022年相比,2023年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从1.58万元降至1.43万元,达到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启动条件。
二、量力而行,科学测算动态调整总量。珠海市在国家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历史基数和增长系数的框架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医保筹资增幅、医疗机构发展情况等,确定了以不含药品、医用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内的医疗服务收入为历史基数,选取上一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医保基金可支付月份系数等15个指标作为增长系数测算指标,计算增长系数为2.06%,低于2022年本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测算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为5714.44万元。将调整总量中20%用于理顺一级医疗机构价格、六岁(含)及以下儿童加收项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省统一调整定价项目增量,其余80%用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总量确定后,动态调整有了明确的方向。
三、挖掘动力,医院参与动态调整全程。医疗服务价格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体现,需要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在充分征求医疗机构及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23年珠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操作手册》,明确对中医、儿科、病理、手术类等技术含量占比超过60%的医疗服务项目予以支持。医疗机构积极性得到激发,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平均申报率135%,报价项目纳入调整范围的平均入围率54%。按照规则产生的动态调整方案得到医疗机构一致通过,动态调整前行动力十足。
四、明确规则,全力护卫动态调整实施。明确医疗机构报价项目不得少于开展项目的15%,报送调降项目不得少于调升项目的10%,为动态调整项目筛选提供基数;对调降项目进行二次报价,使调降项目进一步聚焦,腾出更多调整空间;明确调升项目报价不得超过全省最高价,保障动态调整小步快走,逐步到位;明确患者自费项目非必要不得纳入调升范围,价格调整项目按原医保报销政策纳入报销范围,确保不明显增加群众负担。一个个暗礁被拔除,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顺利开展,形成的动态调整方案,最终对医疗总费用增加0.46%,医保基金支出增加0.54%,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加22.66元,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增加0.06元,均在可控及可承担范围。动态调整方案通过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审议,并于2024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