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主动协同、多措并举,及时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目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均已在广州落地,使用人次及医保支付金额逐年快速增长,1~10月,广州市参保人已有400.4万人次使用,涉及药品费用22.8亿元,医保记账14.6亿元。
一、夯实主体责任,打通医疗机构谈判药品“配购用”。推进医疗机构“应配尽配”,全市712家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并使用了谈判药品。畅通创新药采购渠道,建立广州药品集团采购(GPO)平台药品常态化申报挂网机制,当月在广州GPO平台申报且审核通过的创新药品,次月即可挂网交易;纳入国家医保谈判的创新药品可直接挂网。实施谈判药品费用医疗机构“单行支付”结算机制,即参保患者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谈判药品基本医疗费用,不纳入相应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发生的谈判药品费用建立DIP分值加成机制,按谈判药品实际费用计算加成分值,促进医疗机构使用谈判药品。
二、建立“双通道”,提升定点零售药店保障能力。择优遴选。从自愿申报的定点零售药店中公开遴选在谈判药品配备、物流配送、质量管控等方面保障能力较强的30家“双通道”医保定点药店,实现市区各行政区域全面覆盖。积极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外配处方服务。组织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2次,推动医疗机构制定院内管理制度,并改造院内信息系统,接入处方流转平台。打通线上全流程购药途径。2022年10月,在全省率先接通省电子处方流转中心。2023年9月,联动微信、“粤医保”小程序,以广州市为蓝本,设计全流程购药系统功能,正式上线“粤医保”小程序。广州市成为省内首个应用省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及“粤医保”小程序开展“双通道”线上全流程购药业务的城市,为本市参保人提供“线上全流程购药”及“线下到店购药”医保结算的双模式服务。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31家定点医疗机构、30家定点零售药店可为参保人提供“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服务。广州市医保参保人谈判药品“双通道”联网结算累计3,818人次,费用总金额1,244.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金额1,010.3万元,结算“双通道”药品达128种,联网结算人次逐月快速增长,由2022年第四季度的7人次快速递增到2023年第三季度2,179人次,2023年10月联网结算931人次,参保人员受惠面显著扩大。
三、突出便民惠民,激励督导引导谈判药品落地。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明确将谈判药品及“双通道”工作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对定点医药机构既保障权益又提升工作效能。谈判药品“单行支付”全部按参保患者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执行,直接计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显著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强化督导,将30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纳入2023年11月上线的视频监管系统试点药店名单,对涉及外配处方的医保结算业务,进行业务全流程视频监控及留证,使参保人安心购药,放心体验外配处方业务。现场督办,对“双通道”外配处方工作推进缓慢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集中约谈整改,助力扩大“双通道”业务开展定点机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