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四措并举”狠抓“两定机构”管理,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和医保医疗服务统一规范,维护中山市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合法权益。
一、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医药机构积极申请医保定点。健全医保协议管理,规范完善经办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两定”机构准入和退出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到医药机构进行培训及抽查,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规则前置、程序透明、过程可溯、结果公开,确保“两定”机构门槛高标准、高起点。
二、精管理,完善协议内容。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制定《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2023年版)》,把医保管理的要求、措施由医疗机构逐步延伸至定岗医生的日常诊疗行为上来。组织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培训,加强用保指导,强化行业自律,严格内部管理。
三、重考评,强化结果运用。按照两定服务协议的考核要求,对住院日、住院自费占比、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年终考核得分等多个纬度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细化量化,认真开展日常考核和年度全覆盖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抽查频次、服务协议续签等挂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四、强监管,规范智能化审核。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管、举报监管、审计检查、第三方检查等多种方式,运用智能审核、智能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严格按照《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监管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审核结算全面规范,推进智能化审核,建立动态预警体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尽量减少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通过支付改革科学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