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保局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鼓励诊疗疑难危重症、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利益,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DIP支付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2年底,江门市制定DIP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DIP病种分值库,明确可分配资金增加机制、调整病种分值规则、优化医疗机构系数等关键事项,设置了核心病种、基层病种、日间手术、中医病种等分值(总病种达到13047个),增大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比,引导公立医院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公益性质、规范医疗行为,逐步解决轻病住院、小病大治等问题。通过DIP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目前,江门市按DIP支付方式的住院费用已占总住院费用的90%以上。
二、鼓励诊疗疑难危重症,促进医院规范诊疗行为。完善费用偏差较大病例病种分值确定办法,使实际医疗费用严重偏离病例的分值更符合实际。建立特殊病例评议机制,对于住院天数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因疑难危急重症导致费用偏离度较大、ICU住院天数较长等特殊病例进行专家评议,通过评议的特殊病例将按其实际费用折算为相应的分值进行支付,鼓励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收治危急重症病人。在DIP支付方式改革下,明确了同组疾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费率差异,促使江门市三级医院进一步调整收治患者病种结构,积极处理和诊治高分值的病种;区县级公立医院更加注重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促进中医传承创新发展。出台《江门市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将中医优势病种及时纳入DIP付费范围,建立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合理确定分值和收付费标准,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将复诊参保患者在“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诊疗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符合江门市实际的中医基层病种,2023年6月形成新一版DIP病种分值库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医病种数由48个提高到62个,中医优势病种由13个提高到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