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打造管理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多措并举促进佛山市医药供给侧改革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重点抓住组织、监管、考核、激励等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例如口腔种植体集采,共有203家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种植体集采,参与机构比例高达82%,报量是上年使用量的108%。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结余留用激励政策,严格按规定考核采购行为,及时划拨结余留用资金。强化考核监督,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将违规线下采购、没有完成约定任务量、不按规定回款等行为纳入定点协议考核。
二、多渠道保障医疗机构新冠治疗用药需求。一是加强供应监测和价格监管,对响应订单不及时、供应不稳定、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的企业实施干预。二是及时调整政策畅通采购渠道,扩大医疗机构可采购范围,对于医疗机构反映供货紧张、采购困难的药品,组织市级集中带量采购。三是利用大数据开拓新的供应渠道。
三、主动谋划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主动谋划建立“两机制一平台”,探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是建立分类形成机制。动态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优化中医价格项目管理,促进中医传承创新发展。完善特需项目管理机制,促进高精尖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二是建立智能化价格监管机制。强化信息化支持,推进监测和管理的智能化。三是建立便民利民的医药供给侧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医药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服务评价等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实现价格透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口碑良好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