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保局大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医疗救助体系,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共同富裕中体现医保作为。2022年全市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1538人,直接救助困难群众累计约3851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566.5万元。
一、放宽认定标准,覆盖更显广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职能整合优势,持续发挥医保帮扶作用。组织实施新修订的《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低保,特困人员基础上新增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对家庭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的支出型困难群众,适度放宽家庭收入、财产限额标准,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二、提高待遇水平,保障更有力度。扩大资助参保的人员范围,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础上,将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资助范围,明确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扩大可救助的医疗费用范围,过去困难群众就医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纳入救助,2022年起住院起付标准、医保“三大目录”中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也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全面取消特困人员救助上限,并大幅提高其他救助对象上限额度。完善二次救助机制,降低二次救助起付线,并扩大救助范围,实现多重“托底”保障。
三、引入慈善援助,帮扶更有温度。推动光明行慈善基金会优化帮扶机制,指导制定《珠海市困境家庭疾病救助流程》,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慰问工作,2022年慈善基金帮扶困难群众共计71万元。推动与民盟珠海市委会、市内12家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共建关系,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常态化开展“医保在身边、名医面对面”主题义诊宣教,结合政策宣传和健康讲座,送医送药上门,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保健康教育和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四、强化互联互通,办理加快速度。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运用大数据筛查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资助参保“免申即办”,医保待遇“即参即享受”。畅通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渠道,允许收入型救助对象中途参保,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通过共享救助对象数据信息,实现收入型救助对象“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标识、随时享受“一站式”联网结算救助”,确保及时、快捷、100%参保。对支出型救助对象实行缓冲式管理,延长申请后待遇享受有效期至19个月,实现办理申请“最多跑一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