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妇联印发了《关于命名2021年度云浮市“巾帼文明岗”的决定》(云妇字〔2022〕2号),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和基金监管科(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基金科)被命名为2021年云浮市“巾帼文明岗”。
云浮市医保局基金科现有工作人员10名(在职在编3名,劳务派遣7名),其中女职工7名,占科室职工总人数70%,科长及在职在编人员均为女性。她们组成一个科室、一个集体,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把创立“巾帼文明岗”活动作为一面旗帜,严格制度,顽强拼搏,守正创新,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果。
一、创新监管方式,渐进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一)治未病。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打好思想“预防针”,进一步强化参保群众、医药机构等医保基金使用主体知法、守法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1年,共举办培训60场,悬挂宣传横幅400条,张贴宣传海报8千多张,派发宣传折页、问答手册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文等宣传品共将近21万份,循环播放监管条例宣传片5万多次,刊登报纸6期,电视台报道4条,举办现场活动15场,有奖知识问答参与32496人次。
(二)强体检。约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通过内部“体检”精准定位问题,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21年,全市共约谈定点医疗机构50家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思想认识,遵守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根据2019年以来国家、省飞检以及市检查发现的问题整理成违规问题清单,要求医疗机构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共退回医保基金231.45万元。
(三)动手术。为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云浮市医保局专门组建医保巡查队伍,由市级统一管理,负责每年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直捣“病灶”。2021年,共出动巡查521家次,医疗机构和药店检查覆盖率达100%,追回医保基金和罚款等共计3992.16万元。
(四)挖典型。“术后”挖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释法,形成震慑,从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巩固监管成效。2021年,云浮市医保局先后曝光65宗定点医疗机构“拉人住院”“挂床住院”“串换项目”及参保人“冒用他人身份就医取药”等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依法依规与定点医疗机构解除协议1家,给予行政处罚2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参保人2人移交司法机关,加强了社会监督的效果,推动形成“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研讨会议,部署重点工作,协调卫健、人社、社保、医疗机构等多部门通力合作,云浮市于2021年2月24日成功上线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成为全省第5个上线的地市。平台包含经办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应用支撑类、决策分析类等5大类19个子系统,其上线不仅构建了医保智能监管和宏观决策信息化支撑体系,增强医保基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还可以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广泛、便捷的互联+医保服务,目前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的医保小程序等渠道查询本人参保缴费信息、医保支出明细、医保个人账户收支金额及余额、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逐步实现医保业务全流程“网上办”“指尖办”“码上办”“不见面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强化医保资金的预算管理,确保云浮市医保基金运行的安全和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医保局基金科认真做好医保基金的财务规划,及时下达中央、省、市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统筹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新冠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保障云浮市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发挥爱岗敬业精神,展现平凡岗位巾帼风采
在工作岗位上,市医保局基金科女职工们兢兢业业,爱岗胜过爱家,全身心投入到每一天、每一刻的工作中,在自我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表现。其中,欧楚娴、叶金凤、莫锦平同志作为医保巡查员,主要工作是每天巡查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是否合规合法,巡查过程中自觉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坚决不在监管工作中接受或索取财物,并实现对全市521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叶金凤同志在云浮市社保基金审计期间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协助审计组审核了45份住院病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审计组表扬。陈嫣妮同志为事业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在工作中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自我,先后荣获云浮市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及“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陈蕾同志经常加班加点,统筹科室各项工作任务,对报出的文字材料及报表等给予严格把关审核,确保科室工作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