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动态 > 各地动态

肇庆市端州区发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哨点”作用 强化疫情防控

时间 : 2021-12-23 11:40:10 来源 : 肇庆市医保局
【字体:

  肇庆市端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围绕服务大局,创新医保经办服务方式,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理解政治责任担当,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强化疫情防控,实现医保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疫情指挥部部署要求,端州医保中心第一时间通过视频会议、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新冠肺炎哨点检测工作,落实符合“哨点”检测管理的“不漏一人”登记。通过与端州区230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紧、抓实零售药店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二、形成常态化哨点监测机制,促进疫情防控得到有效防控。端州区通过对零售药店加大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检测哨点的作用,全覆盖检查、复查,规范了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对端州范围230家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对23家存在在信息登记不完整、没有测温、扫码等情况,现场责令其立刻整改,对屡次不改的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结算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形成协议管理新措施。

  三、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哨点”防控能力。强化医保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解热镇痛类、抗病毒类等药品时,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并做到购药登记信息及时上传医保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个别药店存在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实名登记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约谈,要求立即整改,并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筑牢疫情防线。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