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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医保局“五个一”举措坚决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

时间 : 2020-09-14 16:23:19 来源 :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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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医保扶贫工作,精准施策,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市县联动发力解决医保扶贫工作的难点和痛点,用心用情践行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上半年,全市共7万多人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全部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目标;特困人员年度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其他救助对象(含建档立卡对象)达到了80%以上,上半年医疗救助10.29万人次,救助金额达3186万元,较好落实“应救尽救”目标。主要做法是:

  完善一个体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惠州市《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完善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二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一是将医疗救助范围扩大至7类人员,涵盖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本市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二是实现政策内费用“零负担”,困难群众年度内应由个人支付的政策内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100%予以救助。三是对政策外费用实施“阶梯式”二次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予以100%救助,其他困难人员救助比例随着费用增长而递减,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提升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困难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收住院押金。

  强化一个统筹。实行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纳入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县区医疗救助结余资金清算后全额划转市级财政专户,解决县区医疗救助资金闲置问题,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建立一套机制。建立医保、卫健、民政、扶贫、财政、税务、残联、社保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职责落实到位、数据衔接到位、困难人员救助到位,齐心协力打好医保扶贫“组合拳”。建立定期报送和通报机制,全面掌握医保扶贫工作动态。建立困难人员医保情况公示和受理告知机制,确保救助公平及时。建立医保扶贫督导机制,4月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专项督导,每个县区实地抽查不少于2个村,每村不少于3户救助对象;5月起实行常态化督导,目前已开展三轮覆盖各县区的现场督导。

  推行一站式结算。在全省率先实现困难群众就医所有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密切配合卫健部门加强村(社区)卫生站纳入乡镇卫生院联网结算工作,进一步方便广大农村参保人就近就医。同时,加大“零星救助”工作力度,发挥村委会社保兼职干部作用,开展医疗救助代办服务。

  组建一支队伍。全市医保系统联合成立“医保扶贫服务队”。推动政策宣传向下延伸,3、4月集中开展“医保扶贫宣传月”,进村入户讲解医疗救助办法。推动服务力量向下延伸,利用经办队伍及社保网络,充实医保扶贫队伍力量,把服务触角延伸到镇(街)。推动业务培训向下延伸,5月至6月市局分6个片区对473名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大培训,各县区局先后开展乡镇巡讲活动,提升医保扶贫队伍一线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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