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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全省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经办服务 为民办实事 倾力解民忧

时间 : 2021-06-14 17:51:41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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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我省门诊特定病种经办管理服务缺乏统一遵循,参保群众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还存在“堵点”“痛点”。为落实我省门诊特定病种政策,简化和规范办事流程,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广东省医保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规程》对门诊特定病种患者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流程的程序、时限进行明确,为全省门诊特定病种经办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提供了遵循。

  一、深化“放管服”,突破群众办事“天花板”

  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结合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时,经参保人同意,可一并办理定点就医手续,省去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之间往返奔波之苦。二是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性,规定本规程实施前已取得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重新确定,由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

  二、规范办事流程,力促“办事不求人”

  《规程》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以及门诊特定病种患者申请待遇认定的办理流程,突出规范和统一,对程序、材料、时限等进行明确,为全省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提供了遵循,从而更好地服务罹患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群众。

  三、加强数据共享,以“信息跑”代替“群众交”

  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稳步推进信息共享工作,《规程》明确医疗机构在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时,申请材料中属于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可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更新查询或材料复用的,医疗机构不需另行提供。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降低了办事成本,为医疗机构办理与医保相关的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四、坚持分级诊疗,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就医

  《规程》将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分为诊断资格及治疗服务资格两种,让更多基层医疗机构获得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让群众更加合理就医,提高基层首诊率,助力分级诊疗。省医保局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以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民生实效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就医,用情用心用力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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