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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医保局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3+3+3九项实践活动

时间 : 2021-05-17 17:52:5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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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惠州市医保局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抓起,聚焦群众的医保获得感,认真梳理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3+3+3九项实践活动任务清单,局领导根据责任分工逐项认领,明确调研专题、推进措施和目标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一、出台三份政策文件,提高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切实担好参保群众代言人的角色,深入调研听取有关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调整制定完善政策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回应进入新发展阶段群众对健康的更高追求。一是制定《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将门诊特定病种扩大到58种,明确各病种确认标准及待遇标准,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银屑病等14种病种无年度限额,简化流程实施备案管理,符合门特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在医院即可申请门特待遇,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享受简政便民的经办服务;二是制定《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规定》。推动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优化门诊统筹包干经费管理,明确“互联网+门诊”医保支付办法,解决群众报销异地门诊、网上门诊费用等问题;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站联网结算和配合提升县域内住院率工作的通知》。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落实全市1029个村卫生站纳入乡镇卫生院联网结算,确保村卫生站100%实现联网结算,打通村居群众就近就医结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推行村卫生站与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同价,明确村卫生站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促进村卫生站主动开展常见病康复治疗,实现“小病不出村”。

  二、攻坚三项重点工作,让群众获得更多改革红利。立足改革创新,勇于攻坚重点领域和“深水区”,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医药服务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推进医保、医疗、医药改革系统集成,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发力,满足群众对药品降价、获得优质医药服务的迫切要求。一是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跟进实施好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任务,落实结余留用等配套措施政策,在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累计降费5.75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带量采购规模和降价效果。二是让患者用得上大幅降价的中选药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加强对中选、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做好药品供应保障,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三是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技术水平。通过调整中医及民族医疗126项、6岁以下儿童29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引导医院资源配置,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扶持中医、儿科等专科发展。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通过增调项目和价格引导,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三、推动三项惠民举措,打通群众医保办事堵点难点。参保人不懂政策、不按政策看病就医导致医保待遇受损,对医保经办业务“吐槽”多,是当前影响群众医保获得感的堵点难点。为此,惠州市医保局加强政策宣传、推行简政便民、经办事项上网“三管齐下”,让群众懂政策,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可及的医保公共服务。一是开展医保政策立体宣传。以开设医保政策解读专栏、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多样形式,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医疗救助、零星报销、转诊转院、基金安全等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线上、线下齐发力,组织医保政策宣传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扩大医疗保障宣传的深入性、影响力和广泛性。二是优化经办流程和服务方式。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医保公共服务,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现生育备案、医疗机构选点等事项直接在医院前台办理,推动更多经办事项下沉基层办和全市通办、异地互办,让群众减少跑腿。三是推动更多更便捷的“指尖办事”服务。坚持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发挥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在“粤医保”“粤省事”等手机小程序上线医疗保险待遇明细查询、医保账户余额查询、异地就医服务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足不出户、指尖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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