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起,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社保局开展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限个人账户结算)的现场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限个人账户结算)的医保管理服务行为。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配合医保部门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医保药品(重点检查心脑血管、降糖、降压常用药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药品时是否查验供货方资质;是否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等,针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还重点检查是否对医保药品加以明显标识;是否在经营场所摆卖生活用品、食品等医保管理不允许摆售的商品等。
截止10月11日,潮州市医保局共检查36家单位,其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30家、定点医疗机构(限个人账户结算)6家。现场检查发现有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1家定点医疗机构(限个人账户结算)存在不同程度违反《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行为,潮州市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责令上述8家单位于《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七日内按《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并对上述8家单位作出暂停POS医保刷卡服务1个月和1个月内禁止悬挂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及相关标识的处理。下一步,将继续跟进上述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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