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执行公开

广东医保可报销新增17种抗癌药

时间 : 2018-12-03 15:38:25 来源 : 本网
【字体:

从11月30日起,我省参保人可以享受新增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待遇。省医疗保障局按照政治站位要高、政策落地要实的工作思路,抓紧抓好1号文政策按时落地。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广州和深圳三个药品采购平台已落实将新增的17种抗癌药直接挂网采购工作。全省21个地市均已出台抗癌药报销政策,相应调整本市的医保信息系统,确保1130日起参保人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目前,全省已有16个地市65家医疗机构与17种抗癌药生产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金额达20275万元其中采购量排名前三的抗癌药分别是西妥昔单抗、培门冬酶和舒尼替尼。

今后,省医疗保障局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监管17种抗癌药物在医院、药店等终端销售环节价格及使用情况,确保抗癌药品降价切实惠及癌症患者。同时指导各市将国家谈判药品(含17种抗癌药物)采购和使用情况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预拨相挂钩,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采购国家谈判药品。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