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医用耗材采购市场“小散乱”、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深圳市医保局在深圳医药耗材阳光平台创新建立价格优势专区,重点推进集中价格谈判,丰富完善分类采购模式,进一步推动医用耗材价格“挤水分”,净化购销流通市场环境。
一、创新价格谈判机制,建立价格优势专区。按照“遴选品种、价格谈判、专区管理、优化服务”的思路,建立价格优势专区,选取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医用耗材品种,由深圳阳光平台集中统一组织耗材相关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发挥“采购数量大、谈判效率高、议价能力强”的优势,以“短、平、快”的节奏常态化推行,谈判成功的产品直接纳入专区。对于专区产品,医疗机构可按谈判价格直接下单、优先采购使用,无需与各个企业就每种耗材逐一谈判,有效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节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要求医疗机构目前采购的专区医用耗材产品,年度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采购量,切实把“带量”做实。
二、完善价格发现机制,推动形成合理价格。针对医用耗材领域专业性、复杂性等导致的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和数据基础资源作用,助力市场机制发现合理价格。一方面,在开展价格谈判中,依托耗材专家专业技术能力,做好政策制定、监督管理、谈判评审等工作,合理确定谈判品种,建立健全谈判规则。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采集医疗机构历史数据、医药企业和国内各采购平台的现行购销数据,对比验证,原则上以产品的平台挂网参考限价和医疗机构现行最低采购价的低值作为价格谈判基准价,并常态化开展全国最低价格跟踪,推进省内耗材交易价格共享联动、回归合理。
三、强化综合监管机制,保障耗材质量供应。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谈判成功的耗材生产企业是保障专区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企业拒绝参与价格谈判、不及时申报医疗机构在采产品、不及时设置配送关系、不及时响应议价,配送企业不及时确认配送关系、不按约定供货等不良购销行为,纳入招采信用评价管理;对医疗机构不按合同约定采购使用耗材、不按时回款等不良购销行为,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同时,联合卫健等部门综合运用绩效评价管理、通报约谈等管理手段,定期通报各医疗机构平台采购情况和集中结算情况、将平台采购率和集中结算率纳入医保精细化绩效评价管理、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披露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专区医用耗材质量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