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并对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广东医疗保障领域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18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达10616万人,覆盖率超过98%。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7%和76%,2018年,全省支出医疗救助金28亿元,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均居全国领先水平。早在2006年,我省建立门诊特定病种制度,已将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等病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201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12年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目前,我省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超过3050种,保障了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
日前,广东省财政厅已就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有关问题专门下达通知,明确将2019年我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达到520元/人●年。
下一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将深入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范围,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各类门诊特定病种用药的医保报销工作;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将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医保扶贫任务,持续改进医保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