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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10 15:34:1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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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文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法布雷病等罕见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建议》(第1592号)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广东银保监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法布雷等各类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构建多重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法布雷等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一、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一是持续均衡提高住院待遇。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7%和76%,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80万元和68万元。二是加强门诊特定病种保障。2020年,我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统一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从原有的28个扩大到52个,不设起付线,部分病种按住院比例给予报销。三是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目前,全省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支付比例超过50%,有效保障群众常见病和多发病。四是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对参保人个人负担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二次报销”,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二、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我省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当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规定上限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罕见病患者因医疗费用支出大,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办理申请,经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同时,民政等部门为法布雷等罕见病患者提供了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多方面的解决渠道。

  三、按照国家部署将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药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的部署,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将安立生坦(治疗肺动脉高压)、兰瑞肽(治疗肢端肥大症)等多种罕见病用药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推动商业健康保险提供罕见病医疗保障。截至2020年底,我省辖内共2000余款商业医疗保险、1000余款商业重大疾病保险提供罕见病保障。2020年全年,我省保险业累计赔付罕见病案件781件,赔付金额1602万元。与此同时,我省推动部分地市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试点。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共有13个城市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累计参保人数1051万人,风险保额累计26亿元。其中,广州、珠海、佛山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穗岁康”“大爱无疆”“平安佛医保”等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得到参保群众认可和支持。目前,广东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共赔付罕见病案件25件,赔付金额369万元,其中超过344万元为罕见病药品赔付金额。

  五、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一是建立罕见病诊疗协作网。我省组建了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牵头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12家为成员医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协助检测机构的广东省罕见病诊疗协助网。二是开展罕见病病例诊疗信息登记工作。从2019年11月1日起组织启动罕见病例诊疗信息登记工作,有利于了解我省罕见病现状,为提升诊疗水平和制定人群干预策略体用科学依据。三是开展罕见病诊疗能力培训工作。从2020年5月20日起,定期对全省参与罕见病诊治及注册登记的医务人员进行罕见病诊疗规范视频培训,目前已举办10期,共计培训18.6万人次。

  今年1月21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提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并进一步规定“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出台特殊待遇政策”。

  关于您提出的“尽快将法布雷病、戈谢病、庞贝氏病等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和“建立完善的法布雷病医疗保障机制”等建议,我局将在国家待遇清单规定的框架内,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罕见病用药保障措施,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法布雷等罕见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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