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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7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5-10 15:23:2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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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陈伟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制度支持鼓励离退休干部返乡参与乡村治理的提案》(第2021017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老年人医疗保障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在制度设计中,注重不断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医保待遇。一是做好老年人应保尽保工作。参加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未被职工医保覆盖的老年群体,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应财政补助和医保待遇;符合规定的贫困老年人,其个人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二是待遇上倾斜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要低于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高于在职职工。据统计,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8%。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的划入资金比例也高于在职职工。三是做好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启动医保改革时,就明确离休人员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四是将老年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我局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进一步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截至2020年底,全省“两病”参保人受益3346.11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9.38亿元。

  二、做好返乡离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我省高度重视完善参保人就医管理服务,从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就全力推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减轻参保人垫付医疗费、跑腿报销的压力。全省已全面实现市域内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截至2020年12月底,我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共结算528.92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672.96亿元。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异地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1月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内和跨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目前,我们正全力推进异地门诊和门特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因此,返乡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办理医保直接结算,应当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均衡适度提高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群众的医保待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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