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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1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4-27 10:50:5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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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促进在线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1051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互联网+”医保服务工作,不断推动在线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和国家医保局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指导意见,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采取多项措施,方便广大参保人就医购药,减少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出台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等政策,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二是支持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慢性病复诊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市建设处方共享平台,推动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工作。目前,我省深圳、珠海、汕头等9个地市已探索搭建外购处方流传平台,参保人使用在处方流转平台上配送的符合规定的药品,其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同时,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移动支付中台、电子凭证中台及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在线支付、电子处方可追溯,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在信息化基础上安全高效开展,着力为参保人提供更安全、便捷的医保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通过省平台落地应用,不断提高全省医疗保障的宏观决策能力、监测分析能力、监督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业务协同能力、社会协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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