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结果公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4-26 14:41:09 来源 : 本网
【字体: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邱文荣代表提出了关于欠发达地区开展医养结合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老年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我省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在全省全面实施具有广东特色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同时针对部分老年人疾病病情相对稳定,治疗周期长需长期住院的特点,开展按床日付费,切实保障老年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二、健全诊疗项目目录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1年3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明确将普通病房床位费、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监护病房床位费、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门急诊观察床位费、家庭病床建床费和家庭病床巡诊费等老年人常用的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还收录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132项,包括了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多种老年人常用的中医诊疗项目,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减轻老年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三、将养老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政策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