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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4-21 09:57:09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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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陈忻代表提出了关于维护高校教师心理健康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健全医保诊疗项目目录管理机制,将符合规定的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1年3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明确了诊疗项目的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其中,“首诊心理检查”“心理治疗”等42类精神心理卫生类诊疗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规范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健康需求

  我省印发的《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劳社函〔2009〕1626号)规定,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范围,个人账户可以供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统筹用于看病购药、健康体检以及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心理咨询、心理评估等属于健康体检,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健康体检,医保个人账户可按规定予以支付,进一步保障参保人的健康需求。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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