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杨绍信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326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推动形成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举措,国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2019年,我省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动港澳在粤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增加在粤试点医院数量,直接结算港澳居民在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目前,香港医疗保障体系与内地不同,香港特区政府已在我省开展通过发放长者医疗券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探索。作为深港跨境医疗的服务创新,香港特区政府借助港大深圳医院港资医院的特点,自2015年起在该院推动实施长者医疗券试点计划,符合规定的香港长者可以使用医疗券支付该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门诊医疗护理服务的费用,并由香港卫生署与港大深圳医院结算。从香港特区政府发放长者医疗券试点可以看出,委员提出的“通过香港和国际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结算”建议,主要需要香港特区政府或国际医疗保险机构扩大港人享受就医保障待遇的内地医疗机构范围,并在费用结算上与相关内地医疗机构对接。
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通过香港和国际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结算”所涉及的香港或国际医疗保险机构方面与内地医疗机构对接,以及与之相关的医保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同时,大力支持各地市积极探索,推动实现港澳台医疗保险资源对接共享,互认互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