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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0-04-17 10:59:3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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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烁丹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梅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各种健康体检和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此,包括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在内的各种疾病筛查项目,按规定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医保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省医保局已制定多项医保政策,支持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医保对参保人在基层就医报销比例有较大倾斜力度,减轻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成本,增强参保人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意向。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原则上定点在基层,实施按人头付费,并将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基层参保人就近就医。三是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省医保药品目录,可选择范围达到3000多种,保证基层用药需求。四是制订适宜基层开展的831种病种,实现同病同分值,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为有利的医保支付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倾斜力度,发挥医保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助力梅州等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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