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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5-30 09:28:58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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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商业保险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银行保险监管局、省民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多点发力、综合施策,打出了健康扶贫组合拳,为贫困人员构建了健康扶贫多重保障,初步满足了贫困人口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取得积极成效。

  一、健康扶贫总体成效

  至2018年底,我省累计已有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从4.54%降至0.3%以下,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不到4000元提高到9600多元,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已总体实现。特别是在健康扶贫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 已实现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将全省符合医疗保险参保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已提高至年人均5280元,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际纳入低保率达99. 75%。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至年人均10712元、9138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至每人每年1890元和2520元。

  我省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制度,为精准扶贫提供了有效兜底保障。截至2018年 12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1.2万人,其中农村123.9万人。城乡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为730元、600元,月人均补差分别为570元、275元。特困供养人员22.2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1.6万人。共开展临时救助171688人次,其中非本地户籍2297人次,救助水平为1314元/人次。

  二、医疗救助基本情况

  我省连续8年将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列入省政府和各地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内容,2018年,全省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8.8亿元,其中5.8亿元用于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人数293万人;23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困难群众204万人次。一是提高住院救助比例。逐年提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2017年已提高到80%。2018年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范围内住院基本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达到80%以上。二是降低救助门槛。取消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起付线,免收住院押金。三是开展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开展门诊救助,救助比例参照住院救助标准。四是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开展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二次救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用仍然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给予“二次救助”。五是将因重特大疾病造成灾难性支出的家庭纳入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水平。

  三、保险扶贫工作情况

  近年来,广东银保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银保监会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结合广东实际, 推动贫困地区保险扶贫项目落地,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保险扶贫政策保障。2016年广东银保监局出台《广东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广东保险业精准扶贫工作。联合省扶贫办等6部门印发《广东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运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机制为贫困户增信,保费由财政补贴80%。2018年联合省扶贫办起草《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险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拟由省级及以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出资,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涵盖人身意外、重大疾病等“一揽子”保险保障,运用保险机制支持各地产业扶贫项目。

  (二) 因地制宜开办保险扶贫项目。支持保险公司与各地市扶贫部门对接,签订保险扶贫合作协议,推动特色扶贫项目落地实施。2018年共开办45个保险扶贫项目,覆盖78个县(市、区),参保218万人次,提供风险保障3496亿元。如,江门市由财政全额出资,为65周岁以下贫困人口提供涵盖人身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补贴、重大疾病等一揽子保险保障,保额达18万元/人;梅州大病保险项目将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起付标准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 开展保险公益扶贫。联合腾讯公益筹款164.3万元,为广东省164.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保额为10万元/人的政府扶贫救助保险或自然灾害救助责任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643亿元。以行业捐赠形式,向全省32万名6至18周岁建档立卡未成年贫困人口赠送保险期限2年、保额7万元/人的综合意外保险。为全省3.8万扶贫干部赠送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提供30亿元风险保障。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多层次“因病致贫返贫”治理体系和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我们表示认同并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一是不断完善医保扶贫政策体系,做到“应保尽保”,优化医疗救助各项制度和措施,丰富医疗救助方式和方法,提升医疗救助质量和服务能力,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二是支持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开展保险扶贫项目,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推出覆盖大病、意外、医疗等“一揽子,一站式”扶贫保险服务,创新扶贫农业保险产品,完善保险扶贫基层服务体系,建立扶贫保险承保理赔快速响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不断扩大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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