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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0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19-05-16 15:58:11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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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吴少珍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案》(第2019090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分级诊疗

  一是对包括医院集团在内的各类紧密型医联体,指导各市建立“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推动医联体建设。二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建立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病种数平均超过4000种。为支持分级诊疗发展,我省专门下发500种基层病种参考范围,指导各市对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治病种,不分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分值标准,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三是对提供医保门诊统筹医疗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按人头付费,结余资金合理留用,促进家庭医生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健康管理和合理诊疗。四是早在2014年,我省就已建立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按一定比例预拨资金给医疗机构,切实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支持其业务正常运转。

  二、发挥医保杠杆作用鼓励引导参保人分级诊疗

  从建立医保制度以来,我省一直在完善医保政策,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支付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到基层首诊。住院方面,制定差异化报销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越到基层报销越多。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在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差距平均在200元以上,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差距平均在10个百分点以上。门诊方面,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基层首诊,明确要求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将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目前,全省各市普遍建立起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报销比例在50%左右。据统计,2018年,全省医保参保人在基层门诊人次占68.8%,在基层住院人次占56.5%。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完善医保倾斜性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在基层就医,积极配合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制度。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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