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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60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19-05-16 15:46:09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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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现就吴小丽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并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港澳台居民在粤看病就医问题,积极推动港澳台卫生健康与内地医疗保障服务的交流合作和互通共享。

  一、推进在我省就业、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一是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与内地职工一视同仁依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二是在我省各类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就读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内地学生同样的政府补助和医保待遇。据统计,截至20193月,港澳台居民在粤就业参加职工医保的共56421人,其中香港居民39075人,澳门居民5726人,台湾居民11620人,在粤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共8702人。

  二、推动在我省居住生活的港澳台籍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一是开展试点,推动各地开展在当地居住生活的澳籍居民参加居民医保。2019年4月22日,珠海市印发《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于7月1日起,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加强与澳门卫生部门合作交流。2019年4月12日澳门卫生局局长李展润一行,到我局交流工作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将支撑引领澳门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希望加强与广东省医保部门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合作,协助澳门居民更好地在湾区内生活和工作。2019年5月7日,省医保局局长肖学应澳门卫生局邀请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保障研讨会并表示,我局将与澳门政府部门通力协作,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澳门居民参加内地医疗保险绿色通道,早日实现两地医保资源全面共享,进一步增进大湾区居民福祉和幸福感。三是对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相关建议,待文件正式出台后将指导各地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粤就医直接结算问题

  由于港澳台地区和大陆分属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港澳台居民基本享受免费医疗福利待遇,且四地医保政策、政府负担比例、结算制度及经办服务等方面有较大差异,《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于港澳台居民在粤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报销的问题,则需港澳台政府部门、境外保险机构提出需求,并与我省相关部门协商,通过签订协议授权等方式探索开展。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建议国家层面相关部门探索研究粤港澳台医疗保险跨境结算衔接政策,同时,大力支持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推动实现港澳台医疗保险资源对接共享,互认互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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