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林炼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珠三角制造业向省内欠发达地区转移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一)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8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0616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17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644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251万人,总体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495万人,比2017年底增加194万人。
(二)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7%、76%,最高报销限额达到74万元和62万元。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28种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费用较高的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免起付线,按住院比例进行报销。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全省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报销比例超过50%,保障群众常见病和多发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2016年,我省将大病保险向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延伸,形成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政策统一、相互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
(三)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开设参保“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员中途参保。积极探索开展“二次救助”,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2018年,全省支出医疗救助金28亿元,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高于国家不低于70%的要求,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的总体报销水平达到90%左右,有效拓展了基本医保的功能。
(四)惠民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全面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18年年底,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上线880家,直接结算194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累计453亿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累计244亿元。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上线925家,直接结算1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累计40亿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累计26亿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面建立省内异地就医大病保险预付款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就医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
二、降低医保费用负担,支持企业发展情况
(一)合理降低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省政府于去年11月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级以上市,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幅度不少于0.5个百分点,实施至2020年底”。政策出台后,我省各地市积极贯彻落实,符合条件的市均已出台职工医保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合理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今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要求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下一步,我们一是将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均衡提高各类人群医保待遇水平。二是将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粤府〔2018〕114号文的要求,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合理降低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并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合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