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长者助手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服务公开

异地就医怎么走医保?这份攻略请收好

时间 : 2024-06-27 12:33:21 来源 : 本网
【字体: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异地就医之前要做什么准备呢?

入院前未办理备案怎么办?

生育费用能异地结算吗?

为您带来异地就医全攻略

图片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一般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的流程。

  先备案。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办理备案,参保人员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等渠道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手把手教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图片

图片

  选定点。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要选择当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才可以直接结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持码(卡)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需要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图片

  一种方式是补备案后联网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另一种方式是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图片

  目前,我省已实现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和跨省的直接结算,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省内跨市直接结算。

图片

  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医疗费用,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温馨提示:应由第三方负担的或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外伤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报销。

图片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或疑问,可拨打所在地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建议收藏哦!

图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具体按参保地规定。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手机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智能问答 长者助手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二维码

网站地图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57715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主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承办: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040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62

联系电话:020-83260264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邮编 510060

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