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医保局组建一年多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改革创新,实干担当,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一、完善全民医保体系。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截至2019年底,全市医保参保人数为311.41万人,基本总体参保率达98%以上。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全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7%、75.7%。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28种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全市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报销为50%。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并向困难群体倾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
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救治。出台一系列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大幅提高筛查对象、确认疑似、确诊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医保基金预付额度,疫情期间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7891.24万元,新冠肺炎医保专项救治金130万元,切实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落实医保降费政策,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降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0620.62万元。
三、推进医保扶贫工作。2019年全额补贴107372贫困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362.18万元,资助标准从2013年的50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19年220元/人·年。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2019年医疗救助预算安排资金为2.10亿元,支出2.31亿元,经批准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年末人数188815人,实际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贫困城乡居民全年累计人次数253435人次。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2019年底已统一各县区医疗救助政策和相关标准。
四、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全市35个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住院结算,2019年全年河源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76693人,结算医疗费用201400万元,医保支付92126万元,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垫资、跑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