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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6-26 17:09:3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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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做好我省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DSLLC-2022-1)》、《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QJLC-2022-1)》有关要求,现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56号,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贯彻落实。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和采购量。品种范围是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机构范围是指省内已通过福建招采子系统填报上述两类医用耗材需求量的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下同)。

  协议采购量为采购主体填报的第二年采购需求量。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涉及医疗机构共351家,合计采购量约34万个;心脏介入电生理类涉及医疗机构共179家,按单件采购模式合计采购量约4.47万个,按组套采购模式合计采购量约4900套。

  (二)明确采购周期。本次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采第二采购周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明确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组织领导。请相关采购平台及时开放系统,组织采购各方续签合同。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货款结算等相关要求请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18号)执行。各地医保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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