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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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期于2022年4月30日落地执行中选结果,涉及44家企业,中选产品平均降幅82%,并已于2023年4月29日到期。根据《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1-1)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7号)有关规定,此次采购周期为两年,为确保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现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6号,以下简称通知),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贯彻落实。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和采购量。品种范围是国家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机构范围是指省内已通过国家耗材联采办平台填报第二年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为采购主体填报的第二年采购需求量。涉及医疗机构共362家,合计采购量共5722套。
(二)明确采购周期。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周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明确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采购平台要及时开放系统,组织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商续签合同。各地医保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