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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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2023年2月3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2023年版药品目录》),现解读如下:
一、《2023年版药品目录》的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发〔2020〕40号)等有关规定,在国家新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3年版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制订《2023年版药品目录》的意义
《2023年版药品目录》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实行全省统一的《2023年版药品目录》,对于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规范经办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国家部署,《2023年版药品目录》新增了111个西药和中成药,将3个药品调出了目录,并按规定增补了部分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
三、《2023年版药品目录》的主要内容
《2023年版药品目录》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六部分。凡例是对《2023年版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2023年版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6294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1655种,医院制剂167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