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他人的医保费?代价巨大!
虹富市某村的小刘,最近从市区回到家中,准备带母亲去虹富市人民医院做一下白内障手术。
到了医院办理住院时,小刘却被医生告知其母亲并没有缴纳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不能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明明母亲每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小刘都交给村干部李某代缴了,医院却说没有缴,这到底怎么回事?于是小刘便打电话询问村干部李某,李某支支吾吾,说得模棱两可,让小刘不得不对他的说辞产生了怀疑。
回到家后,小刘来到村纪委,举报村干部李某可能贪污了他母亲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村纪委工作人员也觉得确实可疑,将问题一一记录了下来。
村纪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核查组,到村干部李某所负责的包片群众家中走访,了解群众的参保情况;同时又去医保局、税务局、银行等地查看医保缴纳进度和资金流转情况。
该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实行年度征缴制,村民的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由各包片干部负责收取,李某负责的片区实际参保人数是503人,然而村委名单上却显示共有739人参保,比医保系统显示人数多了236人。
这236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去哪了?核查组又从这部分村民着手,谈话、走访,终于掌握了详细的证据。
最后,核查组直接来到了李某家中。铁证如山下,李某终于承认自己挪用了部分群众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事实。
原来,李某在协助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期间,因其经营的店铺资金周转困难,想着先“借用一下”村民的医疗保险费,等以后资金可以周转了再把钱还上。
然而,其经营的店铺亏损越来越大,挪用群众的医疗保险费的“窟窿”也越来越大,最终挪用了居民医保费用近6万元。直到东窗事发。
最后,李某除了要返还其挪用的医保费用外,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这个代价,让他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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