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中选产品第二采购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51号),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中选品种首年采购期将于今年12月31日期满。为做好第二采购年相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签药品报量工作安排。阿莫西林等45个中选药品第二采购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为保障目前疫情防控救治和群众用药需求,有关续签需求量的报量时间另行通知,医疗机构可先行与企业签订第二年购销合同,延期报量期间所产生的实际采购量计入第二采购年的协议采购量中。
二、调整部分品种中选价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量价挂钩”原则,首年未执行第2梯级报价(即P2)的产品,第二年续签采购协议时,此部分品种中选企业的实际采购量超过采购期首年预采购总量的,其续签价格需执行本企业P2报价(详见附件),其他中选品种仍按原中选价格执行。请各采购平台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按照上述约定的中选价格签订第二采购年的购销合同,确保续签的中选产品采购供应平稳有序。
附件: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采第二采购年新执行P2价格品种表(电子版提供).xlsx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