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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召开2019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努力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1-20 18:30:19 资料来源:本网

  1月20日下午,省医疗保障局召开2019年度工作总结大会,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党组书记、局长肖学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9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工作,积极构建医疗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医疗保障工作迈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医疗保障制度越来越公平。多管齐下,从参保机制、筹资机制、待遇保障机制等方面,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2019年,广东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减轻企业负担,盘活两项基金,提升保障能力。把公费医疗制度送入历史,融入全民医保体系,啃下了多年想啃而没有啃下的硬骨头。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在地级市层面统一医疗救助和“二次救助”的比例、救助标准,规范救助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二是医疗保障的内容和范围越来越全面。我省参保人可报销抗癌药扩大到115种。广州、深圳试点的药品集中采购,在2019年底扩大到全省范围,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被纳入医保目录,目前,2019年版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共有西药和中成药3004个,97个通过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均纳入报销。出台《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涵盖192个糖尿病、高血压药品,纳入门诊报销,并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为贫困人口构筑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网。2019年,广东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本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将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用仍然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给予“二次救助”。三是医疗保障结算越来越方便。在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的基础上,2019年9月20日,全省全面实现将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在本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并与医保、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异地就医“垫资”和报销“跑腿”难题。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广东已有近300万参保人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全省超过10000家医院、社康、药店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及诊间支付功能。四是医保基金监管和运用越来越高效。运用智能手段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截至2019年底,广东有19个市建设了医保智能监控审核系统;19个市引入第三方服务参与基金监管,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违法行为。2018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按病种分值付费理论和实践经验,提供8512个病种参考范围(包括831个基层病种),指导各市规范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未来广东将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医疗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经办管理“六统一”,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五是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越来越顺畅。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机构的设立,精心组织省医保中心筹建工作,2020年1月1日挂牌成立后,省医保中心加快推进医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地,推动经办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树立“惠民医保”新标杆,打造“智慧医保”新高地,擦亮“阳光医保”新品牌,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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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医疗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响应总书记“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号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医疗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医保;努力构建广东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打造民心医保;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工作,打造法治医保;全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医保;加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便民医保。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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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省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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