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组织药品招标采购政策专题培训 解读国家“4+7”药品试点扩围相关政策要求
为提高基层医保部门的药品招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配合推进“4+7”全省试点扩围工作,省医保局于2019年10月17-18日在广州举办全省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培训班。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炳光出席会议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各地市医保局分管药品招采工作的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同志,三个药品招采平台代表,及省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同志共约7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会议介绍了我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情况和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讲授了医疗机构以合理用药为导向的药品采购规范管理、中成药合理使用等内容,交流了药品集团采购工作管理及4+7试点工作经验。
董炳光强调,各地市医保局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吃准吃透相关文件精神,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一是要准确把握试点扩围的目标任务,通过改革推广“4+7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优化政策措施保障稳定供应,解决“4+7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地区价格较大落差问题,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二是要全面把握试点扩围的工作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确保药品供应,确保药品使用,确保回款。三是要重点把握试点扩围的关键问题,探索试点扩围地区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使用集中采购药品,实行未中选品种与试点城市采购价格联动。此次培训会后,各地市要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及时研究出台本地的落实措施,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4+7”试点扩围工作按期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