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医保以“六个抓手”高质量落实药品耗材集采
汕尾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以“建章立制、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结余留用、直接结算、政策宣传”六个方面为抓手,狠抓集采落地执行质量,充分释放医保改革红利,有效降低老百姓“买药钱”。截至2024年3月底,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共采购9批国采中选药品和3批国采高值医用耗材总金额约9235.6万元,节省费用约1.6亿元。
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推动应采优采。制定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方案,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长效机制推动集采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检查督促,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其内部建立“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导制定集采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做到精准报量、科学采购,优先使用国家、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耗材,让更多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以监督管理为抓手,推动任务落实。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线上线下的采购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持续监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对集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进行通报、提醒、督查并组织业务培训,推动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采任务落地落实。
以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服务提升。依托省医保局公布的医药价格数据和省级平台的挂网数据上线“医药价格公开信息”小程序,方便群众查询比价购买,促进医药行业价格更加公开透明。针对医用耗材市场采购价格畸高、采购平台无最低价格等问题,采集公布全市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最低价,供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参考,降低采购医用耗材价格。整理省内外涉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特别严重”的企业情况进行发布,引导医疗机构准确遴选配送企业。
以结余留用为抓手,推动积极参与。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约定采购量情况进行考核,其中2023年向考核合格的50家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医保资金852.66万元作为医务人员薪酬激励,进一步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积极性。
以直接结算为抓手,推动回款及时。以高血压、糖尿病特定门诊药品先试行,在全省率先启动药品采购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的委托,做好预付金存放、货款代付代收、账务处理等工作,确保次月底实现货款及时结算,该工作既能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又能让患者用得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还能让医药企业的货款得到及时结算。
以政策宣传为抓手,推动应知尽知。通过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小册子、制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让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患者进一步认识集采药品耗材质优价廉的好处利处,消除医疗机构、群众对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使用及疗效的担忧和顾虑,进一步打通医保政策红利落地“最后一公里”,真正将集采药品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