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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医保“三个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时间:2023-12-29 11:07:34 资料来源:汕尾市医保局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坚持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与法治学习同步推进,规范集体决策事项工作流程,突出法律顾问服务,推进作风建设与服务效能提升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清廉医保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的责任意识,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连续5年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等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集中宣传热潮,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强化基金监管队伍、定点医药机构等医保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充分依托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和“善美村居”平台首页宣传栏功能模块,结合医保公共服务,对参保人进行医保基金安全精准普法。二是加大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开展以案释法。通过总结行政执法工作实践,邀请法律专家结合真实案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做好执法人员普法工作;依托官方公众号公开行政处罚等内容,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做好全民普法工作。公开聘任15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最高奖励金额由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三是协同各部门宣传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法律法规。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会议、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集体约谈会等,强化行政人员、医保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警示教育,提升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创新举办18期“新时代医保 心连心服务——医保大篷车”系列活动,通过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解读,让群众快速地了解医保法律法规,以及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保政策。

  二、全面提升法治骨干能力。一是组织学法培训。举办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线上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的配套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筑牢医保基金防护线。二是组织执法培训。组织医保领域相关业务骨干参与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与“粤执法”办案平台2.0版等执法平台的线上培训,深入了解各线上执法平台的实际操作,提高执法人员熟练度和行政执法效率。三是组织专项培训。相继组织前往中国人民大学、汕尾市委党校,以及依托汕尾市开放大学,开展医保系统能力提升培训,邀请专业教授、讲师进行专业普法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专业队伍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水平。

  三、全面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卫健、审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违法违纪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协议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经办规程和若干项配套政策,着力构建“1+1+N”管理制度模式,完善医保定点机构准入、评估、考核、退出机制,关口前移、加强监管。建立监管执法机制,相继制定出台基金监管检查工作规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办案规程,依法依规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使用。建立医保医师信息库,整理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医师、护士、大型医疗设备等基础信息,将符合标准的医师、护士信息纳入医保系统,对严重失信的单位及个人实施重点监控,依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三是加强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处理。坚持“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医保部门专项检查”三个全覆盖检查机制,运用好国家医保局以及省医保局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市级专项抽查、县级日常巡查、日常稽核(智能监控)、不定期抽查等5种检查方式,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2019年以来,累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505.50万,其中市外违规金额8.2万元,参保人违规金额110.72万元,定点药店违规金额43.38万元;医疗机构违规金额13343.20万元,其中追回公立医疗机构违规基金9686.01万元,占比72.59%,民营医疗机构3657.19万元,占比27.41%;行政处罚6家,处罚金额合计117.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通报曝光违规典型案例123例。其中2021年违规基金追回金额排在全省第7名,对被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处理率为39.62%,全省第5名;追回资金占支出比重为2.44%,全省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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